基礎忠恕道院孝悌楷模選拔表揚辦法
一、宗旨:配合政府教孝月活動,提倡行孝道、實踐孝悌友愛手足,宏揚固有倫理美德,以促進家庭及社會和諧。
二、對象:桃園市轄公私立國小、國中、高中學生,得獎人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(一)、能長期恭敬孝順,和顏悅色侍奉父母或翁姑,細心照顧起居生活,可為社會楷模,
經其父母或翁姑及鄰居證實者。
(二)、孝順勤勉,工讀維持家計,協助家中事務、友愛兄弟姊妹,有具體事實足證堪為社會
楷模者。
(三)、其他有具體文件足資證明其確有堪為人楷模之孝悌事蹟者。
三、獎助項目:
(一)、國小組:頒發奬狀一幀,每名奬助學金二仟元。
(二)、國中組:頒發奬狀一幀,每名奬助學金三仟元。
(三)、高中組:頒發奬狀一幀,每名奬助學金四仟元。
前項獲獎事跡刊載本院『基礎雜誌』予以褒揚
四、推薦方式:由本院函請縣市政府轉函各所屬學校推薦,設籍桃園市並居住國內之國民,其推薦文件為:
(一)、孝悌楷模推薦表:由本院提供統一規格用紙,請簡略重要之孝悌事蹟並請註明
撰稿人職稱姓名。
(二)、學生請附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。
(三)、道親部份請由各單位直屬點傳師簽名推薦之。
(四)、本人兩吋半身近照三張 (背面註明姓名),及有關孝悌事蹟之照片若干張
(背面註明主題及姓名)。
五、評 審:分初審及複審。
(一)、初審:由各推薦單位審查,擇優推薦由單位主管簽名蓋章,撰稿人亦請註明職稱姓名。
(二)、複審:由本院組成審查會評審,必要時得於審查前派員實地訪查。
六、推薦日期:民國100年3月1日起至100年4月15日止 (為期一個半月)。
請各推薦單位詳閱辦法,要文件齊全,實質條件具備以免推薦落空。
七、頒獎日期:預定民國100年5月15日(星期日)舉行,邀請指導長官或社會賢達人士共襄勝舉。
(頒獎地點忠恕道院)
(此頒奬具有發揚孝悌精神及社會教育學習意義,請得獎人務必親自出席領獎(縣府廣場備有交通車)
八、辦理單位及連絡電話:
(一)、指導單位:桃園市政府
(二)、主辦單位:一貫道基礎忠恕道院
(三)、協辦單位:基礎道德文教基金會、 桃園市公私立高中職暨中小學
(四)、報名電話:3591111轉121公關處 廖衍清處長
九、附 則:本辦法未盡事項,悉依有關規定及審查會決議辦理。
十、報名表自行影印或上網下載: 一貫道基礎忠恕全球資訊網http://www.1-kuan-tao.org.tw 報名表連結如右Link Fil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