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 慈護宮 大專、高中職新生獎助學金 申請辦法 凡本宮 天上聖母虔誠善信子女,當年五月底之前,曾經於文昌 殿 點文昌 燈祈願,而順利考取大專、高中職並註冊之新生皆得申請之。 宗 旨:為發揚 天上聖母慈悲博愛懿德,鼓勵本宮善信之子女上進,就讀大專、高中職深造,將 來學成奉獻社會。 第一條:獎助對象:當年度參加大學學測(甄試),或高中職基測,經錄取公私立大專、高中職, 並已辦妥註冊入學者。 第二條:申請資格: (一) 大專組最低錄取分數: 一、高中升大學: 1.指定考試:聯合分發(國、英、數三科)平均分數60分 2.甄選:(推薦、申請) 學測總成績60分 3.繁星:在校學測成績60分 二、高職升大學: 1.統測:a.統一分發:加權總分排序。 b.申請入學:高中生 學測 60分 c.甄選入學:高職生 統測+面試=70分 2.繁星:在校成績+面試=80分 (二) 高中職組最低錄取分數: 1.基測:第一次 甄選入學、申請入學 第二次 聯合分發、跨區 總成績240分 2.免試入學:在校成績 80分 第三條:獎助名額:名額不限。 甲、大 專 組:每名獎助學金NT$ 5,000元。 乙、高中職組:每名獎助學金NT$ 3,000元。 第四條:繳交證件:戶口名簿、成績單、註冊證件等影本。收件後不退還。 第五條:申請時間:9月1日起至20日截止。10月20日前公佈並通知領獎 第六條:本辦法經100年08月09日聯席會修正通過,即日起公告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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